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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在土地办理法中土地划分为哪几种?

发布时间: 2024-08-01 08:42:07 |   作者: 产品中心

  (一)依据土地所有权分类土地依据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定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对其具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是必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令表现。新我国建立后,废除了土地私有制,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令上承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运用权,指具有法定条件者,按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好对国有土地或农人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有限处置的权力。土地运用权是我国土地运用准则在法令上的表现。国有土地运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运用人依法运用土地并获得收益的权力,而农人集体土地运用权是指农人集体土地的运用人依法运用土地并获得收益的权力。农人集体土地运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运用权、宅基地运用权和制作用地运用权。

  (二)依据土地用处分类依据土地用处分为:农用地、制作用地和未运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含犁地、林地、草地、农田水运用地、饲养水面等;制作用地是指制作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含城乡住所和公共设备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备用地、旅行用地、军事设备用地等;未运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制作用地以外的土地。

  (三)依据土地运用现状分类《土地运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选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系统,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间一级类包含:犁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所用地、公共办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备用地、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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